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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動態 | 銀行存管門檻高平臺難攀 P2P被“卡脖子”
“最近,很多地方銀行已經主動和第三方支付做聯合存管,態度很積極,甚至有些南方銀行也跑到北京來了,但是很多平臺存管無法落地。”一名平臺負責人向《華夏時報》記者說。
距離去年12月底出臺《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已過去半月,各家平臺陸續開始行動起來,朝著細則的方向規范自己,但不少平臺發現自己面臨著最大的問題是銀行存管。
1月12日,在《華夏時報》舉辦的首期互金私董會上,多位平臺負責人表達了自己的擔憂,資金存管門檻較高,大部分平臺不夠格。
《意見稿》給P2P機構的過渡期為18個月,如果不完成資金銀行存管,平臺極有可能面臨關門窘境。融都科技副總裁邵建良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目前平臺接入銀行的存管系統在技術上是不成問題的,但銀行需要通過監管要求及用戶使用體驗來完善系統降低存管的門檻。
銀行存管門檻高平臺難攀
近日,深圳、上海、北京陸續叫停了P2P等新增互聯網金融公司登記注冊,這是《意見稿》出臺后地方金融辦首次收緊網貸行業的監管措施。與此同時,部分地方金融辦正在制定方案,擬對存量不合規操作的P2P機構進行清理。
眼下,存量平臺的日子也不那么好過。“最大的問題還是銀行存管,現在很多平臺都不夠格。”一名平臺負責人在私董會上的發言引發不少認同。
《意見稿》要求,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實行自身資金與出借人和借款人資金的隔離管理,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
上述平臺負責人說,現在很多銀行的資金存管都對平臺設有很高的門檻。“比如要求是國有或有國企參股控股,或是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在3000萬到 5000萬之間,存續期在三年以上,還要交大筆保障金。我接觸的無論是城商行還是國有銀行,準入條件大致相同,沒有多少愿意降低門檻的。”
盡管監管細則沒有對注冊資本門檻提出明確要求,但是資金存管這塊又卡了大部分平臺的脖子。有平臺負責人稱,自己與數家銀行溝通資金存管合作,多數銀行擔憂自身聲譽被P2P平臺拖累,要求極為苛刻。
目前完成資金銀行存管工作的P2P機構屈指可數,主要模式有純銀行存管模式和聯合存管,聯合存管主要是第三方支付機構在銀行開立交易資金專用賬戶,委托銀行對專用賬戶內的各家P2P機構客戶交易資金進行存管。
但是,第三方支付機構具不具備資金存管資格尚存爭議,而銀行自身系統也是個問題。此前有平臺負責人向《華夏時報》記者說:“我們和銀行簽了協議,但存管一直沒有辦下來,說是后臺系統沒弄好。”
即使成功接入銀行存管系統的平臺,耗時和精力也頗多。積木盒子聯合創始人魏偉透露,為了實現系統對接,積木盒子專門組建20-30人的技術團隊,花費8-9個月時間與民生銀行進行系統對接。愛錢幫創始合伙人趙靜婷介紹,銀行不太熟悉互金業務,“我們與銀行雙方技術團隊一起做的,但整個方案其實是我們往前推,前后總共花了一年時間。”
截至目前,中國有2500多家平臺,要成功對接上銀行存管系統,可謂是粥少僧多。目前比較成熟完善的存管系統為證券交易系統,股民的銀行賬戶與證券賬戶實現對接。
“這個主要是適合交易所的,但是P2P的業務流程和交易所模式完全不一樣,無法照搬這個系統。如果銀行不了解P2P,設計的系統會有瑕疵,用戶體驗也不好,難以滿足P2P機構的產品創新與實時交易資金快速到賬的需求。”邵建良認為,現在平臺、投資者、借款人三方共用一個賬戶,就是資金池模式,很難監控資金流向。
本報記者了解到,目前有關部門正與銀行協商制定P2P資金存管操作細則,對銀行存管模式也會作出明確規定。“未來存管的門檻將由監管層面來明確,如果不明確對平臺反而是利好,因為標準由銀行來定可高可低。實際上,銀行對存管的需求量比較大,它們需要這塊業務。”邵建良說。
平臺成本會上升
對于P2P行業而言,隨著監管的逐步落定,未來平臺的運行成本無疑會越來越高,也就是說平臺的利潤空間會受到擠壓。
以存管為例,平臺還需要交納存管費用。有平臺負責人介紹,“現在平臺大多作拆標,存在資金錯配、期限錯配,P2P盈利來源主要就是利差和拆標。比如說借款標的如果是1年或2年,12個月期限的沒有多少人去買,只能拆成短標,短標的收益低,如果是一對一完全匹配,會損失部分投資人。”
過去,一家公司花幾十萬就可以買個平臺上線,現在無論是平臺的服務器、防火墻系統都需要提升。業內計算,銀行資金存管再加上信息披露等,要全面完成這些配置,P2P平臺起碼需要設立上百人的技術團隊,而當前市場上能擁有這樣技術配置的企業鳳毛麟角。
在華夏私董會上,信息中介與平臺轉型也成為討論焦點。有市場人士稱,因為信息中介是要投資者自己來判斷風險,這會流失部分客戶。“因為理財和投資是兩個概念,很多平臺開發一站式理財,而投資的專業程度上相對較高,只作信息中介會趕走一部分的理財用戶,所以未來資金端會趨緊。”
信和大金融總監張申認為,中國很多投資人層級還是相對較低,要做好投資者教育工作,“但即使是中介平臺,也應該有風控和推介標準,應該做些指引篩選引薦給投資者。”
合眾金服負責人說,“作信息中介平臺對一個平臺利潤有所壓縮,這次監管可以讓更多踏實做事的企業留下來,真正有實力的企業會脫穎而出。”
現金巴士負責人唐明君則表示,細則在信息披露上應該有所區分,比如借款人端分企業和普通借款人的信息披露是不同的。“意見對P2P的規范是去除行業的害群之馬,凈化行業,但可能會造成另一個結果是消除了差異化,優質公司的優越性無法體現。”
張申認為,無論是互聯網系的平臺還是傳統系,作金融要靠牌照吃飯,“有些平臺的牌照很多,監管出來后企業轉型的方向可以是打造一個平臺,資產端通過其他公司來作,不同的市場主體有不同的監管。”民信副總裁蘇琴認為,從監管主要是基于保護互聯網金融這一新興行業正規發展考慮,目前各平臺仍需要苦練風控內功,為實體經濟服務。
另外,針對有平臺稱自己不是信息中介的僥幸心理,現場討論認為,這可能會導致自己被排除在行業之外。“在監管范圍之外,很多地方走不通,比如到工商局作廣告需要備案,可能連推廣都作不成。監管釋放的信號是不斷慢慢完善。也就是說互聯網金融三不管的地帶越來越少,慢慢會形成監管體系,而且未來混業監管是趨勢。”大家一致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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